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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部
 
更新日期:2020/9/24
 

農保及全民健康保險

壹、

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05.06.24 修正)

 

一

年滿十五歲以上者。

 

二

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九十日以上者。

 

三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

 

四

於農業用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1

自有農業用地: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二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一公頃以上,或依法令核准設置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平均每人面積○‧○五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2

承租農業用地或其他合法使用他人農業用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

以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平均每人面積○‧二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2)

以本人或其配偶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四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二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3)

自有林地面積未達○‧二公頃,其餘農業用地面積未達○‧一公頃,且連同承租農業用地面積合計,林地平均每人面積達○‧四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達○‧二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

 

 

 

(4)

合法使用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機構之農業用地,林地平均每人面積○‧四公頃以上、其餘農業用地平均每人面積○‧二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

 

五

全年實際出售自營農、林、漁、畜產品銷售金額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三倍以上或投入農業生 產資材平均每人達月投保金額二分之一以上金額者。

 

六

未領有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或老年給付者。

貳、

參加農保及全民健保手續及須準備資料

 

一

申請加保時先至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辦理現勘。

 

二

申請前一個月內之加保農地【農地現況】之相片(顯示日期)二張以上加洗2份。

 

三

本人及全戶內具農保資格者之身份證.印章。

 

四

新式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十日內)。

 

五

至農會申請土地謄本(十日內)依加保人數1人1分地以上。

 

六

農產品之銷售憑證依加保人數每人30,600元以上,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每人5,100元 以上。

 

七

親自來農會辦理。

參、

確保您的保險權益

 

一

申請農保現金給付,請洽農會保險部辦理,不要委託勞農保代理人以免受騙。

 

二

殘廢給付條件: 被保險人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終止後(指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之狀態)身體遺存障害,經診斷為永久殘廢;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身體遺存障害,經診斷為永不復原。

 

三

不論是以自耕農、佃農資格加保,加保後如有資格條件變動或喪失應主動向投保農會申報。

 

四

農保加保後,戶籍遷出大安鄉或與農地所有權人分戶、農地移轉、喪失等,即喪失加保資格,必須重新檢具有關證件辦理加保,才能保障農保權益。

 

五

農地所有權人死亡,應於六個月內檢具農地繼承證明文件,重新向農會申請資格認定,如經審查仍符合資格,保險效力不中斷。

 

六

生育給付、殘障給付、喪葬津貼,應於事故發生後二年內檢附證件,至本會保險部申請。

肆、

各項給付及申請需具備資料

 

請領喪葬津貼:被保險人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人領取喪葬津貼十五個月(153,000元)。

 

一

死亡證明書乙份。

 

二

除戶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十日內)。

 

三

土地謄本(十日內)每1人投保需1分地,同戶內依人數累積計算。

 

四

申請人之存摺、印章,若和被保險人不同戶者亦需全戶戶籍謄本。

 

身心障礙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致殘廢程度分十五等級給付殘費補助費,依規定要治療滿一年以上,除器官切除或洗腎開始日。

 

一

身心障礙診斷書證明。

 

二

新式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十日內)。

 

三

土地謄本(十日內)每1人投保需1分地,同戶內依人數累積計算。

 

四

被保險人在本會之存摺、印章。

 

生育給付:被保險人本人或配偶分娩或早產,得申領二個月生育給付(20,400元)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流產者得申請一個月生育給付(10,200元)。

 

一

出生證明書。

 

二

新式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戶政申請、十日內)。

 

三

土地謄本(十日內、)每1人投保需1分地,同戶內依人數累積計算。

 

四

被保險人在本會之存摺、印章。

伍、

老年農民福利津請領資格

 

老農福利津貼新規定-在滿64歲4個月時,農保資格必需重新清查認定,年滿65歲時才能領取老農津貼給付。

 

一

103年7月17日申領老農津貼之年資由6個月延長為15年,並增列須為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3年內每年居住超過183天為請領津貼之資格條件。

 

二

103年7月17日(含當日)以前已參加農保,持續加保至提出老農津貼申請時,農保年資合計6個月以上未滿15年,只能領取半額津貼3,628元,須等農保年資合計15年以上,才可領取老農津貼7,256元(中斷年資可予合計)。

 

三

103年7月18日後首次加入或103年7月18日後有斷續參加農保之情形者,須等農保年資合計15年以上,才可領取老農津貼7,256元。

 

四

申領老農津貼後喪失農保資格者,仍可續領津貼至死亡當月止。

 

五

已申領老農津貼期間必需每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否則停止領取。

 

六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排富條款:申請老農津貼之老年農民最近一年農業所得之外.個人所得(如:存款利息、股利、租金所得、財產交易)達50萬元以上,或農地及農舍以外房地產達500萬元以上(但沒有農舍的人可以扣除400萬)者,皆不可申領。

陸、

辦理汽、機車強制險、任意險

其他有關農保各項規定,歡迎隨時電話洽詢。洽詢專線:04-26712229分機49、80。

 

 

家 畜 保 險

1

運輸傷亡保險每月約 2,000頭毛豬

2

成豬保險每半年一期,50公斤以上成豬死亡每頭理賠1,200元

 

 

 



    更新日期:2021/3/9 下午 02: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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